2020年扬州市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已公布,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9月11日作为应急储备批次预留。考试快到了,备考不要松懈。
各设区市财政局,常熟市、昆山市、沭阳县: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5号)要求,对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长及时
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9月11日作为应急储备批次预留。
具体安排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105分钟,《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75分钟。两科连续测试,时间不能混用。
上述时间段内,各地财政部门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座位落实情况,统筹安排考试批次。
二、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和时间
(一)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仍于2020年9月5日至7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间如下:
(二)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和时间不变,仍为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三、关于考试日程安排
(一)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试日程安排:
1.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
2020年8月19日-8月28日。
2.考试于2020年8月29日组织。
年9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统计并公布考试成绩。
4.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级财政部门完成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的审核确认。
(二)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安排不作调整,仍按《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3号)执行。
四、2020年初级资格考试延期、转考申请
(一)下列考生可向当地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一年考试,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
1.孕妇或产妇。考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孕妇)或婴儿出生证明(产妇,起始时间5月);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2.因疫情滞留国外。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境行程单、单位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参加考试的,由各地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受理。
(二)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财政局提出申请,不再收取相关报名考试费用。考生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或相关工作证明。
延期、转出申请自2020年7月15日起受理,逾期不再受理。各地财政局可开通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如发现上述考生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成绩无效,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0个地方财政局
20年7月17日前,将申请延期调入汇总表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五、考试合格证要求
考生进入考场须提供有效证件,其中:中国大陆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持军官证报名的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准考证入场;港澳台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入场。未提供以上证件或证件信息不一致的,禁止报考。
六、举报的人脸识别认证设备数量
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行为,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所有考点将全部进口,增设人脸识别认证设备,确认考生身份。各地财政部门要根据初级、高级考场布局和考生流量确定设备数量,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七。其他事项
(一)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本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要求无法在本通知规定时限内组织考试的地区,相关考试合并到下一年度进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二)各地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将调整后的考试时间和有关事项通知考生。严格按照《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9)50号)和《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3号)及本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各环节考务管理,确保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圆满完成。
江苏省财政厅
2
020年6月30日
注:由于考试政策和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学乐佳提供的以上初级会计考试时间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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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帅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