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灌云会计培训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1-13 10:20:21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04
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
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或者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在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内容
2019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往年未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成相应学习考核内容,同时参加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共需求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
1.公共需要主体。必修科目,须完成市人社部门规定的课程并考核合格。
2.专业科目。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继续教育培训的形式
2019年,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采取线上教育与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以线上教育为主;有条件的单位经市财政部门同意,可以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开展会计专业知识培训。
这个
此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还可以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见附件1;实施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和学分表)。
四、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一)继续教育学分计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根据苏财规(2018)22号,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0学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规定学时可参加网上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两次。
继续教育的具体资信计量办法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见附件1;实施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资信计量表形式)执行。
(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
1.直接报名。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网络继续教育和面授培训、会计相关考试、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应当报财政部门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2.视为继续教育报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除直接报名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外,参加《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须填写《连云港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学分学分申请表》(附件2),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见下表)办理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注册。
连云港市视同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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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
东海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财政局窗口
18823719231
灌云县
灌云县建设中路3号410
18823719231
灌南县
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财政局316室
18823719231
赣榆区
赣榆区函授站(华中路青口镇卫生院对面农村信用社5楼)
18823719231
海州区
海州区凤凰大道29号财政局436室
18823719231
连云区
连云区西蜀路1号连云区政府B区228室
18823719231
开发区
创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
18823719231
V.培训过程
1.登录连云港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家”页面--“连云港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选择网上学校--报名--选择培训年度--缴费(电子支付)--选择课程--开始学习--完成课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即继续教学培训完成。
2.登录华夏学乐佳()--继续教育培训入口--注册--选择培训年度--发薪(电子支付)--选择课程--开始学习--完成课时--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即完成继续教育培训。
会计专业人员请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选课,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习和考试。
VI.其他要求
1.华夏学乐佳是我市唯一签订协议的继续教育合作网校。会计人员擅自参加其他学乐佳学校继续教育线上培训,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不予注册继续教育学分。
2.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感受
作为报考、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因特殊原因未参加往年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往年培训任务。
3.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在登记姓名、身份证时,必须核对二代身份证信息,避免因信息有误而无法查询继续教育相关信息。
4.行政部门将对线上培训机构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违反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培训资格,并在网上公示。
5.请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附件:
1.《实施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及学分计量表形式
2.连云港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学分申请表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日
连云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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