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定额收款是否需要结算支付
如有必要,有所得税申报义务的需要进行汇算清缴,按定额征收的应填写B类汇算清缴表。
定额征收和核定征收有什么区别?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场所、一定经营期间、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税经营额或者收入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法。当按照查账征收方式难以准确合理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核定的一种征收方式。从表面上看,定期定额征收与核定征收方式类似,但仔细看来,两者存在根本区别。
1.核查范围不同。定期定额征收核定范围为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并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小规模生产经营规模。未达到《个体工商户会计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此外,比照实行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定额管理。征收核定的核定范围是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设置账簿而未设置或者虽设置了账簿,但账务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全,造成查账困难的。其中,有个体工商户、小规模企业、企事业单位等。
2.验证时间等前提条件不同。定期定额核定是在纳税申报之前,是一种前置审批,是一种事先推定,是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而不是对已经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也可以说是事先确定了一个缴纳标准,有关纳税人必须按照这个标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申报。核定征收是纳税人违反申报义务,或者存在记账、保管凭证等其他协助义务时,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核定,按规定以申报为依据,作为申报后的参考。是对已经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是为了确认已经发生的纳税事实
已经发生的纳税义务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税款不产生确认作用。
3.验证程序不同。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程序包括自主申报、定额核定、定额公示、上级审批、定额发布、定额公告等6个必要环节。核定征收的核定程序相对简单,一般情况下要经过自行申报、定额核定、上级审批、定额发放等几个环节,没有定期定额征收核定的复杂程序。
4.核定额度的固定性质不同。定期定额确定后,在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如果纳税人的营业额偏离定额的一定比例,纳税人不完全按定额缴纳税款的,不低于定额缴纳标准。定额是定量的,一旦纳税人营业额发生变化,税额就必须发生变化,纳税人应按照核定税额缴纳税额,一般只有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经纳税人认定后才有依据进行纠错再调整。
5.经核实,申报和领取方式不同。定期定额户在申报方面有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可以实行简易申报,即定期定额户,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纳税款。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二是可以简并征期,即几个征期合并为一个征期,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经营地点偏僻、纳税金额较小的定期定额户,减征期。核定征收申报是根据纳税人已经申报而不如实申报、到期未申报、通知未申报,不享受这些优惠。
公司的定额收款需要结算吗?通过阅读上面我们知道,公司定额领取也需要结算,但是填写的结算表是B类,具体内容上面有详细说明。乐家还有更多与之相关的会计知识。感兴趣的同学记得注意。如果你有任何问题,你也可以咨询我们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