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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寒亭会计培训机构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0-31 11:35:33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81

潍坊市寒亭区财政局:2015年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汉财字(2015)69号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省财政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卫财奎(2015)9号)要求,现就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I.培训范围

凡由寒亭区财政局管理并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网络教育为主,面授教育、财政部组织的“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和参加继续教育等为辅,所有会计人员均可自主选择。

(一)线上教育形式(卡片式学习)。线上培训利用山东财经大学会计继续教育网络资源()。使用线上培训的学员到区政务服务大厅财政局窗口领取学习卡。教育培训采用菜单式学习。学生完成规定课程(不少于20学时)后,可根据个人需要选修其他课程,累计学习24学时,并参加网上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后,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

(二)集中面授教学形式。继续教育全日制培训由潍坊职业学院承担(潍坊市东风大街243号潍坊职业学院7号楼)。学员报名后,将分批参加为期3天(24小时)的培训。联系人:卢老师、臧老师

联系人8527252 8250735

(三)参赛形式。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学分认定:参加竞赛获得财政部或省财政厅奖励的会计人员,可视为当年完成继续教育24学分;未获奖但竞赛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可视为当年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学分。

(四)作为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视为完成继续教育

教育培训按照《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三、培训时间

8月1日至10月31日,

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免费继续教育。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的,应通过线上继续教育方式完成,费用由会计人员承担。(《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

四、培训内容及学分要求

(一)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知识、“小金库”治理相关内容等,培训应以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小企业应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为重点。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非税收入改革、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小金库”治理以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会计业务的相关制度办法。我省出台的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业务的制度办法是必备内容,医院、高校要重点学习本行业相关会计制度。

(三)农村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财政支农政策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为必修内容。

(四)信用要求: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其中必修课20课时;选修课为4课时,会计人员根据工作性质自主选课。2.会计人员在完成规定学时后,需要在网上参加考试。考试组合

分值为60分,学生有10次考试机会。不及格10次以上者,需重新购卡学习考试。

五、登记注册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注册制。会计人员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后,在规定时间段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出版的论文出版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政务大厅二楼财政局窗口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报名截止时间:11月30日

六、上一年度继续教育补办有关事项

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需要补习的会计人员,请于10月31日前上网补习。

七。相关要求

(1)会计人员必须自学完成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如有他人或中介机构代替学习,核实后将在相关媒体及所在单位予以通报。

(二)未参加继续教育或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不得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转证和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财政部门将通报有关媒体和所在单位,并按《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财政窗口联系人7281706,联系人:王猛、赵美玲

潍坊市寒亭区财政局

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