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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会计培训方案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0-28 11:45:13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87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市财政局201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计划。

一、思维原则

2012年会计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服务宏观调控,突出自律,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维护财经纪律,提高会计诚信,优化投资环境;基本工作思路是统一组织实施、市县联动、积极利用软件、明示响应动态、提高检查质量,坚持检查前公示、检查后公告和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重点内容

本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包括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一)围绕服务国家宏观调控,加大重点行业检查力度。一是能源产业。重点围绕其财务核算、成本利润水平、员工薪酬分配等情况,对其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成本核算、土地征用、资金链、分配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全面掌握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情况。三是粮食产业。重点检查粮食收购储备政策落实和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情况。

(二)围绕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开发票等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此外,对医院、学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监督要时时改革公务卡消费制度,清理规范银行账户

与治理“小金库”有机结合起来,与群众就医难、上学难、住房难等切身利益关联度高的问题结合起来。

三、重点单位

根据财政部、厅明确的重点行业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下10家被检查单位:

1、市煤炭产销公司

2.市房地产管理局

3.市嘉联置业有限公司

4.田家庵粮食储备库

5.市妇幼保健院

6.市第二人民医院

7.怀石附小

8.市第一中学

9.市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咨询中心

10.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IV.组织领导

今年的会计监督工作由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会同财会科组织实施,抽调人才库和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成员名单另附)。

五、方法步骤

(一)业务培训

在巡视工作实施前,组织巡视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内容: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文件和财务巡视工作纪律;使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软件的技术要点。

(二)程序方法

(1)出具检验通知书(内容完备性);

(二)检查组在检查现场填写工作底稿:一案一稿,内容填写完整;

(三)按规定提交巡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的认定和法律依据、巡察组组长签字;

(四)被检查人在检查报告上签署完整的意见或者说明;

(五)巡视组对被巡视人意见或者说明的认定;

(六)巡察组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公告制度

采取查前名单公示制度和查后公告制度。

(四)成果利用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核实,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合法、证据确凿。充分利用检验结论资源,深入调查研究,

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形成调研报告,针对典型问题形成典型案例。

(五)总结报告

2012年9月1日开始进入资料整理、汇总、汇总阶段,30天前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具体提交以下内容:

1.检查总结和检查汇总表;

2.检查软件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查快报、查调研报告、查典型案例。

VI.时机选择

6月1日至12日,督查组人员到岗培训;

6月13日至8月20日,检查组进场检查取证,形成检查报告,报送监管局审核;

8月21日至23日,监管局认定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

8月24日,巡察组向被巡察人送达巡察报告(征求意见稿);

8月25日至30日为答辩人反馈期;

9月1日至5日,对被调查人对检查结论提出的异议进行论证,并出具意见。

9月6日至29日,汇总报表、汇总报表、整理数据报省厅。

如遇特殊情况,上述重点检查单位和时间安排需要调整的,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组长负责制,成员应当遵守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重大事项应当及时逐级报告;

(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监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