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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会计培训机构有哪些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0-24 15:16:23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21

启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各区、镇财政局:

规范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提高会计队伍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根据《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和《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南通市财政局有关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明确以下事项:

一、培养对象

启东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需提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要求详见南通市财政局通财会(2019)8号)。

二、培训时间

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培训内容

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分为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

行政培训内容:《政府会计制度和准则解读》《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引》《单位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归档规定》《通信网络防诈骗知识》《电子支付和票据业务风险防范技能》等。

企业培训内容:疫情防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解读、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归档规定、防范通讯网络诈骗、银行账户管理、电子支付及票据业务风险防范、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课程。

四、培训方式

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全部采用远程教育方式开展。远程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课程“,每位学员线上学习不少于30学时,除必修课程外,其余课程由学员自行选择。

五、培训机构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单位的通知》(苏财会(2020)11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将委托学乐佳学乐佳学校(北京东大乐家科技有限公司)、华夏学乐佳学校(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两所网校作为远程教育机构。

六、线上培训的学习步骤和付费方式

七。信用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每年不得低于9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一)参加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者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折算为90学分;

(三)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折算为90学分;

(五)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六)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通过一次考试折算为90学分;

(七)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中专学历教育,当年某一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合格,折算为90学分;

(八)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

获批技术组会计研究项目完成的,每个研究项目折算为90学分;

(九)独立公开出版会计账簿的,每本会计账簿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著作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

(十)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者认定的会计知识竞赛,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折算学分;

(十一)担任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执行评委的,折算为90学分。

八、继续教育注册管理

省财政厅建立了“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系统中的“继续教育”模块可查询历年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取得的学分情况。继续教育注册采用以下方式: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财政部门指定的教育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的,由我局根据教育机构提供的成绩直接办理继续教育登记事项;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财政部门根据考试成绩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当年免继续教育;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经我局同意可视同会计继续教育的,我局根据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中专学历教育,且当年某一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合格的,可在当年“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的“继续教育”模块提交继续教育学分转换申请;毕业后还可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的“继续教育”模块申请一次性转换若干年继续教育学分(附件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其他形式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在“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的“继续教育”模块

申请继续教育学分转换。

IX.其他

(一)未按规定完成上一年度继续教育的本市会计人员,可在上述两所远程教育机构参加培训,2018年、2019年补足90学分,上一年度补足72学分以上。考核合格的,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二)参加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在登记姓名、身份证时,须核对二代身份证信息。

启东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9日

启东市财政局编辑:Jinqiwang-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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