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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会计证的证机关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0-22 13:39:43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83

会计师收集什么信息?举报方式等最常见的14个问答完整!

大家可能都知道继续教育,但你对新规真正了解多少?

这里需要告诉会计继续教育学员的是,2018年财政部门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已经实施,2018年继续教育工作接近尾声。

听说财经朋友对会计人员的信息收集还有一些疑问。接下来就为大家带来热点问题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01

本市哪些人员需要采集会计人员信息?

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对象为“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职人员”。

因此,有两类人员需要采集会计人员信息:一类是在本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另一类是在本市未从事会计工作但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采集对象”)。

既不从事会计工作也不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统称“非采集对象”)不需要采集会计人员信息。

02

已成功报考19年高级资格考试的非采集对象也要采集信息?

对已成功报考本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非采集对象,建议在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否则,将影响考试合格后的资格审查。

03

退休人员是否需要信息采集?

退休人员不需要信息采集。但退休后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属于采集对象,应当采集会计人员信息。

04

原来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是否需要重新采集信息?

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属于

对于采集对象,应当采集会计人员信息。原信息未变更的,上传身份证、工作证明,按流程提交;原资料中无电子照片的,还应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原信息变更的,需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不属于采集对象的,也可自愿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05

未完成采集能否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采集对象原则上应先完成信息采集,再参加财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首次参加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采集对象,应在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其他征收对象在征收前已报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且缴费完成的,应先完成学习考核,待主管财政部门完成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后(考核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再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06

工作单位跨省变动,是否应调离?

因工作单位、财政主管部门变更导致征收对象跨省变更的,办理信息转移。

目前,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转移平台尚未开通,会计人员信息暂不能调出或调入本市。请谅解。

07

审核要多久才能完成?结果如何反馈?

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反馈。为确保审核结果及时反馈,请准确填写手机信息。会计人员也可登录上海财政网“个人中心-我的工作”查询审计结果。

由于近期信息采集人员集中,部分审核结果可能无法及时反馈,敬请谅解。

08

在系统内上传证明材料后,还要到现场审核吗?

会计师信息采集实行承诺制,上传证明材料后无需再到现场审核。通过其他方式证明的,

根据实际或社会举报,会计人员违反承诺、报送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的,按照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关规定处理。

09

不向会计师收集信息的后果是什么?

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是一项日常管理工作,不设截止日期。

上海市会计管理系统采集的信息将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使用,并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高级会计工作者评选等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10

“高中及以下”学历是否需要上传毕业证?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学历”信息是必填项,必须根据填写的学历上传相应的学历证书。

学历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应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学历证书,并上传补发情况。确实无法补办的,应上传相关资料。

11

如何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填写“在职”?

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是否在岗”是指目前是否实际从事会计工作。“在岗”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有工作单位,有工作单位但不一定“在岗”从事会计工作。“会计”具体包括:

(一)出纳;

(2)审计;

(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核算;

(四)收入和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政成果(政府预算执行成果)核算;

(六)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

7.会计监督;

(八)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的管理;

(九)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

(十)其他会计工作。

有工作单位且从事会计工作的,“是否在岗”应填写“是”,同时在“目前从事会计工作”中选择相应的会计岗位

;如果你不是从事会计工作,如果你是在岗,就填写“否”。本次信息采集后,“在岗”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否则将影响会计工作年限的累计计算。

12

工作证明必须上传吗?是否要求按照模板填写?

有工作单位的征集对象,在附件类型“工作证明或学生证明”中须上传“工作证明”。工作证明原则上按照统一模板填写,并加盖公章。

属于采集对象的本市学生须上传学生证明;在本市无工作单位且不是本市学生采集对象的,可将“工作证明”换成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13

如何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是指衡量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和技术水平的会计专业职务,由高到低分为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师为初级职务。

附件类型“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中,应上传现工作单位颁发的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书。

14

什么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和正高级资格。初级、中级会计资格实行全国统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价相结合,高级会计师一般采用评价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按照《会计法》规定,2017年11月5日前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资格。

在附件类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中,应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传

初、中级资格证书,或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资格证书或批文。

2019年继续教育热点问题解答

尽管财政部多次发文强调继续教育的重要性,但时值2019年,仍有不少人疑惑:难道从来没有取消过?为什么会有继续教育?你不参加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