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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全口试行留抵退税轨制!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1-12-20 16:41:21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46

4月1日起全口试行留抵退税轨制!

 举行增量留抵税额退税,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尾比拟新减少的期末留抵税额。对增量局部赋予退税,

     按照《财务部税务总局嘉峪关总署对于深入增值税变革相关策略的公布》(财务部税务总局嘉峪关总署公布2019年第39号)规则,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尾比拟新减少的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4月1日此后新创造的纳税人,2019年3月尾的留抵税额为0,所以其增量留抵税额即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满意下列5个前提的企业不妨归还增量留抵增值税。

  前提同声满意

所有有五个前提。

一是从2019年4月税款分属期起,贯串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二是纳税断定等第为a级大概b级;

三是请求退税前36个月未爆发欺骗留抵退税、出口退税大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景象的;

四是请求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逃税被税务构造处置两次及之上;

五是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用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策略。

(负担编纂:学乐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