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乐佳会计培训电话 联系我们:13164701205

下载APP

登录

交叉持股中级会计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4-06-01 08:48:47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4886 交叉持股的中级会计处理

交叉持股是指在由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中,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股份,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同时子公司也持有母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即相互持有对方的股份。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需要进行相应的抵销处理。

1. 母公司与子公司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选择

在存在投资关系的两个公司之间,投资方根据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情况可以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来进行核算。对于交叉持股的两个公司来讲,如果把双向的投资关系细化,则采用的会计方法集可能是(成本法,权益法)、(权益法,成本法)、(权益法,权益法)和(成本法,成本法)。理论上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核算方法应该是权益法,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投资应采取成本法。

2. 交叉持股会计处理应满足的条件

母子公司在存在交叉持股关系时,子公司持有母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与不存在交叉持股关系时相比,子公司的少数股权应该拥有更多的利润要求权。在母子公司交叉持股会计处理方法应该满足的三个条件包括:子公司的少数股权应该拥有更多的利润要求权;合并净利润等于母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对子公司投资收益后的净利润;避免放大的乘数效应。

3. 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

母子公司有交叉持股情形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与通常情况下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合并抵销处理相同。对于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权,应按子公司取得母公司股权日所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将其转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列示;对于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如股利),应进行抵销处理。子公司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4. 交叉持股的影响分析

交叉持股可以实现资金融通、产业布局、分散风险和资本运作等积极作用。然而,它也可能导致虚增资本、对证券市场助涨助跌、严重的内部控制和非法利益输送等弊端。在中国,由于法律法规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导致了资本市场中的交叉持股所造成弊端无法被规制和矫正,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无法得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有效保护。

主要来源于相关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并结合了最新的会计准则变化进行解读。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具体的会计处理细节,建议查阅最新的会计教材和官方发布的会计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