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乐佳会计培训电话 联系我们:13826552124

下载APP

登录

培训咨询工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2-16 08:32:45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18

对于每月支付的职工工资,应在月末计提,次月支付。支付工资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如何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工资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准备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在计提社会保障(企业部分)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障

3.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障(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移交杜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

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1、提供社会保障和工资的,应使用“支付给职工工资”科目进行核算。

2.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发放工资、奖金、津贴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记:银行存款/手头现金

3.企业在应付职工薪酬中扣除各种款项(家庭药费、个人所得税等)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企业向职工发放职工福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记:银行存款/手头现金

5.企业缴纳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行和职工培训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银行存款

6、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银行存款

7.企业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

当补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记:银行存款/手头现金

河南郑州开封安阳鹤壁焦作洛阳漯河南阳平顶山阜阳三门峡商丘新乡信阳许昌周口驻马店济源

以上就是工资会计分录怎么做的全部内容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培训咨询如何做工资会计分录

如何做好职工培训费的会计分录

公司发生的员工培训费用应如何计入哪些会计科目?如何做会计分录?下面小编精心整理了员工培训费如何做会计分录,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职工培训费会计分录

1、将企业职工培训费纳入职工教育经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范围包括:在职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支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支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支出、企业派出职工培训支出、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认证支出、教学设备设施购置支出、自学职工奖励费、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等;

2.一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可按工资总额计提,计提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3.支出800元职工培训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800

贷方: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800

支付员工培训费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款: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辞退费”等应付职工的各项薪酬

劳动关系补偿金“、”非货币性福利“、”其他与获取职工提供服务有关的费用“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应当明细核算。

职工培训费用不等于职工教育经费

(一)财政部通知,学乐佳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使用意见的通知》(2006)317号)规定:(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范围包括:

1.在岗、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职工培训支出;

7.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费用;

8.购置教学设备设施;

9.自考职工奖励费;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与工作人员教育有关的其他费用。

(二建(2006)317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学历教育和个人获得学位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得挤占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2012)27号》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单独核算,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国税函[2009]202号文件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财政部《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1号的规定在企业全额缴纳。

得在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当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准确划分职工培训费用。对于无法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余额,应当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予以扣除。

备注:上述财税(2008)1号规定被财税(2012)27号文件相关规定取代,停止执行,但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政策内容相同。

实践总结

1.属于职工培训支出但不一定是企业所得税的职工教育经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和个人参加的在职教育获取学位的,不能“挤占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2.企业所得税标准职工教育经费虽然包含符合条件的职工培训费用;但不仅仅是职工培训费用,比如还包括教学设备设施购置、自学职工奖励费用和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等。

“例”《财政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2015)63号规定,自1月1日起,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上述政策是“职工教育支出”,不是“职工培训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

“例题”财政部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010]65号)规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支出,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因此,上述政策是“职员教育开支”,而不是“职员

培训费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可在税前扣除。

“例”财税(2012)27号文件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从业人员培训费用,应当单独核算,按照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上述政策是符合条件的“职工教育费用”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前提是职工培训费用在符合条件的职工教育费用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