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唐山,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将于5月28日至6月1日集中发放。为方便考生,证书采取单位集中领取和考生个人领取的方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登记表》到唐山市建设南路47号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3楼教室领取。
关于颁发201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考生: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新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参照人社部门证书发放办法,现将唐山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工作公告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
集中配送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至下午13:30至17:00(6月1日14:30至17:00)
具体发行时间如下:
集中发放时间结束后,仍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证书发放。
二、证书领取地址
2017年中级证书由市考试管理部门统一颁发。
领取地点:唐山市建设南路47号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三楼教室。
咨询18823719231
三、收藏的要素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IV.获取证书和所需资料的方法
为方便考生,《证明》由单位集中领取,考生个人领取。
1.该股集中收集所需信息
(一)接收单位出具介绍信,介绍信上注明资格证书名称、领取时间、领取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领取
人名和身份证号码。
(2)附件1《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明登记表》(考生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考生亲自领取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不能领取)
(2)附件1《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明登记表》(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机构盖章)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1.证件领取业务应由审核通过人员办理。如本人有实际困难,需要他人代为办理的,除告知书要求的全部资料外,还应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不得涂改。此表格应妥善保存。领取证书后请及时将《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未存入人事档案造成的后果,由接收单位或接收人承担。
3、2017年初级会计和往年初级、中级会计“证书”仍由市人社局颁发。财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负责2017年中级会计及以后年度初、中级会计“证书”的发放工作。
4.下图为《水平评价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样表。请考生认真了解填表内容和方法。填写的内容应与本人档案资料一致。
5.请认真填写《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登记表》(附件1)。
附录1:取得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登记表
唐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