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到原税务登记和金融登记机关办理。书面写一份辞职声明,并请你原公司负责的专管员签字,表示主管机关已知悉。即使以后有事,持此声明即可免责。
专管员不签字的,可以回原单位找主管或会计签字盖章,具有同等效力。
2.在当地官方报纸上刊登声明,自某年某日起已离开原公司,原公司所有会计事项均与自己无关。保留报纸收据和报纸,作为辞职的证据。
三、从原单位取得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可以从法律上证明你已经离开原公司,不再承担事后发生的相关责任。
四、从现单位取得的聘用合同、录取通知书等留存。如果可能,询问是否可以公证。公证书是法律效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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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注意签字或盖章。离任后,除不再签字外,应及时收回所有印章。
在税务登记和财务登记中登记的会计师姓名只能证明是为了登记目的。真正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是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报销凭证、单据、票证、各种财务相关合同、担保合同等财务文件上的签字或盖章。
因此,离职后,应及时收回所有个人印章。
二、不随意签署补充文件。
离职后,对原聘用期间未由原公司盖章或签字的文件、合同、报表、凭证、文件、票证等,在盖章和签字时一定要慎重。避免因离职后误签文件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参考百度百科-税务登记
如何用税务登记证代替会计证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以及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关资料和印章,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现场领取《税务登记表》,办结后报送税务机关
机关,完成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法律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管的起点。按照纳税人所需登记的性质,税务登记可分为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三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