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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与会计证的区别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2-09 09:04:45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83

会计是很多人喜欢的职业,但要想从事会计工作,需要会计证。但相关部门规定会计证年检是必须的,所以很多人对继续教育、证书年检、继续教育扣分不清楚。以下内容经学乐佳整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会计证年检与继续教育有何区别

继续教育每年从你取得会计证书的下一年开始,一般持续整个下半年。每年五六月份,当地财政局都会发出通知,宣布继续教育开始。到时候可以找财政局的培训班或者社会上有资质的培训班。

年检,看你的会计证,有有效期,有效期前到当地财政局办理。如果您的会计证无效,请咨询当地财政局,有可能您已经取消了当地的年检。对于取消年检的,要关注财政局网站,补办和资格延期时财政局会发布通知。

年度检讨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一般每单数年进行一次。年审就是看你作为会计证持证人,有没有违规违纪记录,有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如果没有通过年审,就不需要交钱。

相关知识:什么是会计证年审

会计证年审,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年检制度,会计证年审主要考察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即检查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是否持续接受过一定形式和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

什么是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年检制度。主要考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即具备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是否持续接受一定形式和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

水平。

自领证次年起,领证20人的,应参加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每学年24学分/课时。

为此,本文详细介绍了会计证年检与继续教育的区别。看了以后,大家都清楚了。在实务中,这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因为会计人员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学乐佳。

年检与会计证的区别

会计证年检与会计继续教育有何区别

你知道会计证年检和会计继续教育的区别吗?你知道会计证年检和会计继续教育的区别吗?下面是YJBYS带来的关于会计证年检与会计继续教育区别的知识。欢迎阅读。

会计证年审与继续教育有何区别

1.会计证年审

会计证年审,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年检制度,会计证年审主要检查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即检查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是否持续接受过一定形式和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

2.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年检制度。主要是调查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即检查会计从业人员是否持续接受过一定形式和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职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

会计师从收到证书的下一年开始。2017年领取证书的,应参加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每学年24学分/课时。

3.两者的区别

会计继续教育从你那里获得

会计证从次年开始每年参加,一般持续整个下半年。每年五六月份,当地财政局都会发出通知,宣布继续教育开始。到时候可以找财政局的培训班或者社会上有资质的培训班。

会计年检,看你的会计证,有有效期,有效期前到当地财政局办理。如果您的会计证无效,请咨询当地财政局,有可能您已经取消了当地的年检。对于取消年检的,要关注财政局网站,补办和资格延期时财政局会发布通知。

摘要:

会计继续教育是每年都要参加,主要是上课,学习一些新的法律法规等,后期考核才通过(但很简单,一般交钱就能通过。)

年度会计复核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一般每单数年进行一次。年审就是看你作为会计证持证人,有没有违规违纪记录,有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如果没有通过年审,就不需要交钱。

没有继续教育可以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吗?

不超过两年就行了。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超过两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直接注销会计证,相当于作废。因此,他们没有资格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只有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才能报考。

会计职业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其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证件,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岗位证书”,不定级,因为会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专业技术工作,会计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

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因此,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

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会计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考试或考核的,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会计培训、考试或者考核的,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的,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的,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每学时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课时折算为1学分。

第十九条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组织的会计高端人才考试,被录取者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税务师考试每科目通过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专科学历教育,当年某一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合格,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技术小组的会计研究项目,每个研究项目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个研究项目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各折算为1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