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型)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相关机构:
为贯彻落实《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2010)19号文件,进一步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紧缺人才培养步伐,着力培养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会计领军人才。根据《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财会(2016)20号),我国将决定于2017年启动第七批全国学术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为配合中协做好我省学术型会计人才培养对象的申报、选拔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协《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型)培养选拔工作的通知》(会学(2017)1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培养选拔国家级学术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挖掘选拔政治素质好、专业功底深厚、治学严谨、富有创造力、准确把握本学科及交叉领域前沿发展动态、成就和发展潜力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发挥团队精神的优秀会计科研教学人才,并进行跟踪培养。
全国学术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注册的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会计研究和教育事业。
2.在高等学校或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单位从事会计、金融等领域的科研教学工作,并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近5年内在会计、金融、审计等领域CSSCI权威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在SSCI会计、金融、审计领域期刊发表
1条以上;或主持会计、金融、审计等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以上;或本人作为第一负责人完成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社科成果一等奖或中协一等奖1项以上。
5.优先选择关注我国会计改革实践(特别是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并形成具有国内或国际影响力研究成果的学者。
6.具有外语听、说、读、写等方面的交流能力。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日期在1977年7月1日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推荐本地区重点高校会计院(系)负责人(限推荐1名),年龄可适度放宽。
二、申报程序
全国学术型会计领军人才选拔采取自下而上的原则,遵循个人申请、专家推荐、单位评审、江西省省会评审、全国统一考试的办法。
1.个人申请。凡拟报名参加全国学术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选拔的,应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型)培养计划申请表》(可在中协网站下载)。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附上本人近5年发表的3部代表作(论文或专著复印件)。同时,本人提供本项目最高级别立项批准书及申请表复印件、最高级别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本人已获得的获奖成果复印件。
2.专家推荐。两位教授将介绍学术研究成果和研究潜力。
3.该股审查并提出建议。我省设有会计专业的高等院校和可单独招收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本单位报考人员按照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后,将材料报送至江西省财政厅会计处或江西省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4.江西省省会复核。江西省会将推动各单位
审核推荐人员基本条件。
三、遴选流程
评选将由中国协会组织。选拔过程分为材料评审、笔试、面试、公示四个环节。我国将从已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材料评审、考试命题、阅卷和面试。
1.材料评价。中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各申报单位的材料评审分值。通过材料评价,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以下几个方面:(1)应聘者的理论积累是否足以支撑其从事创新性研究;(2)代表作是否提出新观点、新方法,对学科发展是否有潜在贡献;(3)是否对会计(包括财务、审计等)领域的机构背景和行业实践有全面、深入的了解。
2.选择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包括经济理论基础、专业理论(分会计、审计、金融)、专业英语。笔试将于2017年12月上旬在厦门国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选拔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自我意识、综合分析能力和研究潜质、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仪表仪态、气质风度等,面试方式包括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具体方式由专家组确定。面试和笔试同时在厦门国学院进行。
4.确定培养对象。根据考生材料评审结果、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第七批全国学术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候选名单,并在中协、厦门国协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完成并报批后,中协将通过各地协会将最终评选结果书面通知入选者及其所在单位。
2017年选拔培养学术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数量约30人。
IV.培训安排
第七届全国学术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将于2018年7月开班,培养期限6年,分为集中培养
和跟踪训练。集中培训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授课;跟岗培养将顶岗学习、实践考试、课题研究相结合,中协、厦门国研等培养单位对学员顶岗学习、实践、研究等实施跟踪管理;实行定期淘汰机制,对培训期间按规定报送的学生作业、考勤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选拔可塑性强、表现优秀的学生在下一考核周期参加上级培训。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财政部颁发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并将予以推荐使用。
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由厦门国院通知参训人员。第一期强化训练时间为15天。培训期间,学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助。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培训费用,由国家学院专项经费解决。
联系方式:南昌市孺子路47号省财政厅会计处18823719231
附件: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型)培养计划申请表。医生
江西省财政厅
2017年7月4日返回学乐佳查看更多
江西省会计领军人才的培养
在培养力度上有所作为,敢于担当,充分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江西省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报告
在江西省财政厅党组的关心重视下,在江西省委组织部和上海国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参训学员的共同努力下,江西省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圆满完成。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领军人才培训班围绕“精”“优”二字发力。
一、在培训过程中突出一个“细”字
(一)精心选拔生源。参照国家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标准,结合江西省实际,制定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选拔方案。以“没有军队怎么领导”的高起点高标准,
高质量设置领军人才培养选拔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从江西省各行业精挑细选45名会计精英入选江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二期培养工程。
(二)精心管理。参照《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制定了江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管理考核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制定了各项考核指标,量化考核评分标准,确定量化考核结果,实行考核淘汰机制。财务室指定专人跟班,与学院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和学习动态,了解学生需求,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经过综合考核,43名学员完成全部培训项目并考核合格,获得江西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