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县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登记
I.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注册
2.经办单位:双流县财政局
3.办理窗口:双流县财政局
4.承诺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结
5.办理028-********(咨询)
二、法律依据
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学乐佳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三、服务对象
都江堰市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或相关证书。
四、办理程序
1.登录四川财乐家(:8080/),在服务大厅专区点击“继续教育”,在登录界面输入相应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2.填写相应的继续教育信息,包括所学科目、科目通过时间、输入学时、学分等基本信息;
3.点击“提交”,打印《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登记表》;
4、凭相关证明材料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5.会计管理机构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学分计量标准计算学分,按照第十九条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五、提供材料
1.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登记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相关证明材料:
(1)继续教育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面授培训、远程网络会计培训);
(2)财政部门或在财政部门的备案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会计培训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训、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组织的会计高端人才培训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当年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教师考试证明材料;
(5)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
(六)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证明材料;
(七)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培训学习的证明材料6:代理机构说明:
双流地区会计人员也可到六行学校办理,无需学习、考试,只需提供会计证复印件或会计证照片即可。有关详细信息,请联系六个元素。
成都市六要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中心
028-*********
QQ:800041660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二段金沙时代生活广场A座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