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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培训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2-07 08:34:08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75

四川广元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川财魁(201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初级、中级资格考试

1.基本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履行职责,热爱本职工作,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获得博士学位。

(二)高级资格考试

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规定》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与试点工作相结合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102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

(1)取得博士学位,考取会计师或相关中级水平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2年以上。

(2)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3.中央驻川单位会计人员,符合其主管部门规定的破格条件的,也可报考参考。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在报名表审核盖章栏特别注明“符合本部门破格条件”,并为主管部门破格申请提供政策依据。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颁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期为3年。当年达到四川省评价使用标准的,取得当年参评使用标准成果证书。四川省使用标准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9年底。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相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时间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前。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类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申请人应

按本级报名要求,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港澳居民应提交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预审。具体流程如下:

(一)初级资格: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报名条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通过管理软件对报名考生进行后台资格审查。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后台资格审查即可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后台资格审核的,报名结束后一个月内到各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复核不通过的,报名点将取消报名资格并退费。

(2)中、高级资格: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根据报名条件生成报名回执单;对于上一年度已通过中、高级考试的人员,进入系统时,系统会自动检索上一年度已保存的信息。如有变化,可修改,届时将生成报名回执单。考生将报名回执单和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加盖鲜章)、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如不能在网上导入照片的考生还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网报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按照《报名回执单》上的网上报名号,进入网上缴费系统完成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可视为报名成功。

(三)各县区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中、高级注册资格审查时,必须审查报考人员的注册信息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不得将复印件作为依据,否则将视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调查

以及责任人的责任。各报名点须留存考生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复印件,供省财政厅审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各报名点资格审查人员须对资格审查人员签字确认。

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报考中级资格考试,须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和报名。

资格审查地点、市本级、经开区设在广元市会计金融协会(蜀门北路一段403号四楼),联系3230905、3230901。各县区考生在各县区财政局。

初试网上报名时间:1月15日至1月31日。

中、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报名网址为:

或:广元学乐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四、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一)考试方式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中、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地点

初试地点为广元市会计金融协会(蜀门北路一段403号2楼)。中级考试在广元市利州北街小学举行。高级别的地点在成都。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0日。

中、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2日至9月13日举行。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五、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培训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考办印发,为帮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考试大纲内容,更好地复习备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根据考试大纲要求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对考试辅导教材进行了调整修订

同时,调整出版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考试辅导教材调整修订的内容将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28号)和《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收费问题的批复》(川价函(2004)46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