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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初级会计证报名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2-07 08:29:22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85

广州市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为11月7日至30日。报考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查询成绩、考后全科合格者资格复审、网上通知领证。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政(2016)61号)要求,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5月举行。现将我市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履行工作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发布的《2017年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报考人员具体考试批次和时间以准考证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初级会计实务

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间为小时。两科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考。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2017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五、申请程序

2017年初级资格考试报考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查询→全科合格者考后资格复审→网上通知领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7月7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其过程如下:

1.用户注册填写信息。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自查,填写《考生承诺书》(见附件1)。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站要求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选择报名点。注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持有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证)的人员在我市注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选择会计证所属区会计管理机构的报名点;会计证属“市辖区”的,选择现工作单位(户籍或居住地)

居住地)位于区报名点。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真实、清晰、完整,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考试系统登录资料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再提交纸质照片。照片要求如下:I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K,大小为114*156像素。请确保上传的电子照片符合要求。

4.阅读公告并设置密码。报考人员确认上传信息和照片无误后,须阅读报考公告并设置密码。提交后,报名系统将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记住自己的报名号码和密码。

5.网上支付。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试费。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缴费并获得“报名确认”信息后,报名才算成功。应聘者须按规定认真申请。缴费确认后,不再申请提款。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前,除姓名、身份证号外,其他报名信息仍可在报名网站进行修改。由于考试前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请再次核对所填信息,确保无误后再缴费。缴费确认后,不再允许在报名网站上修改任何信息。如申请成功,请于2011年6月30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确认报名状态。

6.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下载打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保管(无工作单位的除外)。报名结束后,报名网站不再支持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是考后复习的重要材料,请妥善保管。

7.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件:

(一)内地居民户籍申请人使用第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作废或遗失的,应及时申领有效临时身份证代替,其他各类证件、证件不予注册和参加考试;

②现役

军人使用军官证或者军人身份证明;

③港澳居民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④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有会计证,会计证须于2011年6月30日及之前取得。

(3)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政部令第73号规定:“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报考人员会计证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发生变更,即现工作单位(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地区与会计证所属会计管理机构所在地区不一致的,请及时办理调入手续,以免影响考试报名和合格证明。

(四)报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位号将由考试管理系统随机生成。考点和报名点可以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报考人员可以跨区域考试。

(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的批复》(粤发改价格函(2016)64号),2017年初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75元收取。任何单位不得收取其他考试报名费。

(六)因报名统一使用全国网上平台,市级及以下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设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报考相关所有事项通知不能短信提醒。请登录广州市财政局网站“会计服务”栏目或关注“广州财政”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二)准考证打印。2017年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报名成功的人员请于2017年4月中旬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照片有误,可于2017年5月2日至3日到报名点所属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更正。逾期

因能够打印准考证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承担。

(3)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报考人员座位号以准考证记载信息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请考生在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了解相关考场规则。

(四)结果公告。测试结果预计于2017年6月6日前公布。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公告时间如有变化,以网站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