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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会计证需要什么手续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2-07 08:24:54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84

最近,很多人对会计从业资格证如何换发感到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学乐佳。com小编为大家梳理了以下解决这一问题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答疑解惑。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3)73号,以下简称73号令)及新旧政策相关衔接规定,我市开展了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换证工作,目前相关前期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现将全市换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置换对象

2013年7月1日前已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由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管辖的人员为本次换证对象。

二、置换时间

更换工作于2013年9月9日开始,2012年9月31日结束。逾期未办理换证手续的,按照《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13)2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换证对象需如实填写《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此表可在上海金融网“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申请换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换发新证书的,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收缴。

2.置换对象应按照《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审核工作的通知》(沪财会(2007)52号)要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审核,并按照《关于转发〈行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规定〉的通知》和《关于补充本市实施规定的通知》(沪财会(2007)14号)要求,完成历年继续教育。未完成的,应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料审核并完成历年继续教育后,再申请补办。

3.如置换对象关键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有效

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会计工作时间)、移动电话号码发生变化的,特别是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照片发生变化的,按照《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先办理变更后补办手续。

4.对因工作调动、户籍(居住地)变更等原因,按规定应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转移手续的持证人员,按照《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转移手续,再办理换证手续。

5.换证对象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按照《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先履行公告程序,再连同换证换证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换证换证手续。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核,符合补证、换证要求的,补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具体组织实施

换证工作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即各区县财政局、上海市金融监管局、上海市财政局)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管辖范围组织实施。

换证对象按与其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详见上海财政网“办事指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栏目)。具体换证要求请关注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通知或公告。

特此公告。

以上内容整理出版于《学乐佳》。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需更多法律解答,请咨询学乐佳。com在线。

变更会计证需要哪些手续

1.基本情况

(1)《换证登记表》(登记单位的,需填写单位意见盖章,本人承诺签字;个人委托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无需提供;单位集体办理只需提供一份)

(3)身份证

收到。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变更信息时提交的信息

持证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工作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计工作时间、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需提交变更登记表及相关变更信息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