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领转会计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南京领转会计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
(一)取得的考试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统考合格人员,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
到指定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表1)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身份证照片一张
4.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学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及表格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下同)
(二)免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到现工作单位会计管理机构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时须按照《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携带
以下信息: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表1)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身份证照片一张
4.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学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会计人员信息变化
持证人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开始从事会计工作
时间、工作单位发生变更时,当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换衣服时,一定要随身携带
以下信息:
1.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变更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表1)
5.工作单位变更的,还须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跨省流转
(一)跨省转移
持证人员转移到江苏省外的,应及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转移
继续。呼出时必须带上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转移登记表(表2)
4.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
(二)跨省转移
从省外转入江苏省的持证人员,应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的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跨省、
转出手续,并自上传电子信息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管理调入手续。转账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表1)
4、《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转移登记表》(表2)
5.调入后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调动后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遗产
丢失的替换物
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可以申请补发。补证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表1)
3.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的损失声明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身份证照片一张
(二)损坏和更换
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损坏的,可以申请补发。补证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表(表1)
3.损坏证书原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身份证照片一张
五、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按照《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苏财会(2013)22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六、委托办理
以上事项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但须提供本人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办理事项中规定的资料。
七、办理上述事项的相关表格可从“南京会计管理”网站下载
八、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区财政局;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暂住地)区财政局办理。
各区县财政局设立的经办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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