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收入如何做会计分录?
1.如果是会计培训机构,收取学费是其主营业务收入,应作如下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
2.事业单位收取培训费的,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款:业务收入-学费
3.如果是收取培训费的民办非企业: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款:提供服务的收入-学费
以上就是小编对“培训学校收入如何做会计分录”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会计实务和税务实务知识,可以关注“学乐佳”微信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