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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判几年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2-05 09:01:29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01

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甚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