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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复审报名条件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2-05 09:00:25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90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公告》“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合格人员,经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精神,现将现场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公告如下。请考生按公告要求有序参加复核。

一、资格复审对象

1.对湘潭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后网上资格复审结果为“不通过”意见有异议的人员。

2.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合格人员(网上资格复审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21日)。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湘潭考区)结束后未参加人工核查的人员(已参加人工审核,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的,不再受理)。

4.其他需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

二、现场评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共1天。

地点:湘潭市雨湖区大湖北路98号湘潭市财政局一楼会计营业厅。

资格审查部门(湘潭市人社局)联系18823719231

考试部门(湘潭市财政局)联系18823719231

三。所需材料的人工审核

(一)学历认证结果

1.持教育部门学历,核对以下材料:

(1)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应查看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2002年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以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签到

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材料准备要求详见学信网)。

②用人单位对6月份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中查询认证结果。2000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用人单位应查验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再次,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由教育部门核验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下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地点:湖南学院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凡人生3楼1号窗口),联系人18823719231

2.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由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学位参照执行)。

3.持有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看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查询页面;无法在网上查询的,用人单位应查验党校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十条绿色通道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应分别按照中专、专科、本科学历申请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

(1)2013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验结果页面();

②如果将来从技工院校毕业,提供人社部全国毕业证书

System()检查结果页面;

③其他年份毕业生,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的学籍认证和检查结果。

(二)申请非全日制学历的,还须提交之前取得的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条件和工作年限计算方法

(一)报考条件(附其中一项)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按年计算)。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按年计算)。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按年计算)。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按年计算)。

5.获得博士学位。

6.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中级资格。

(二)工作年限计算方法

1.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不包括本人全日制学历和实习时间。首次申请年度为2020年的,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首次申请年度为2021年的,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学历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全日制学历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教育一般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函授教育证书等。

对2020年首次报考人员,具有函授、自考等非全日制后续资格的,在2020年9月5日(不含)前予以认定。对于2021年首次报考人员,具有函授、自考等非全日制后续资格的,于2021年9月4日(不含)前认定。

3.符合条件人员的资格条件为全日制学历,其会计工作年限自其最高全日制学历毕业之日起计算至首次报考当年年底。如果一个人的全日制最高学历是本科学历,且毕业于2017年6月,如果他的第一个申请年度是2021年,就符合申请条件,如果是2020年,就不符合申请条件。

4.符合条件的人员同时持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会计工作年限自其最高全日制学历毕业之日起计算至首次报考当年年底,非全日制学历为辅。如果一个人全日制最高学历为高中(技校、中专),206毕业参加工作,并在2021年9月4日前取得非全日制大专学历,如果其首次申请年度为2021年,则符合申请条件。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现场审核时,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好试用前24小时内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含个人信息及更新日期),确保图片信息完整清晰,以备查验。

2.现场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如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达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授权委托书但须带齐相关材料)。

3.考生无特殊情况应参加当年资格审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在下一年度进行资格审查时,只能参加一次补充资格审查。

湘潭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湘潭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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