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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的行政许可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2-05 08:58:36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33

近日,多位会计人员向本报来信来电,反映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暂停,他们非常关心下一步会计从业资格是否会被取消,之前取得的证书是否仍然有效,是否要继续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问题。带着会计人员的这些担忧,记者咨询了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会计从业资格是否会取消,该负责人表示,作为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业务司局,会计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大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力度,不断减轻人才负担和制度成本。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会计从业资格被列为拟取消的职业资格。因取消会计从业资格涉及会计法修改,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会计司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会计法》修订工作。

对于已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仍然有效的问题,记者注意到,根据2011年6月25日人社部汤涛副部长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的讲话,取消前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今后可继续发挥能力水平证明作用。会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会计从业资格行政许可按法定程序取消的,不再作为会计工作必备的准入凭证,但会计人员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仍可作为能力水平证明。

对于会计人员是否应继续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该负责人表示,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会计法》的明确要求。《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会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应当

强壮。“同时,会计工作专业性强,相关知识更新快。继续教育制度有利于引导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职业素质和职业胜任力。我们将对照人社部印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抓紧研究建立健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更好地指导和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记者刘安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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