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培训费记入职工教育经费会计科目。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在统一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含建筑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的范围内支出,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流通费)。
如有不足,不足属于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属于其他职工培训费用的,仍在企业税后利润留存中支出。
工会经费中的职工非全日制教育费仍用于职工非全日制教育。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的25%(分配给工会的行政经费的60%)内纳入工会预算。
原由企业成本或营业外支出规定的职工教育相关费用,改为工资总额%以内的支出,不再在业务外列支。
建设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
扩展数据
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范围支出职工教育经费:
1.公务费用。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仪器维修费等。
2.业务支出。包括教师的教学实验和购买讲义和资料。
3.兼职取酬。指聘用兼职教师的兼职报酬。
4.实习研究费。学生自行在外单位进行生产实习和经批准的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发生的费用,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用收入冲减。
5.设备购置费。主要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6.委托其他单位培训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被选送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培训所缴纳的培训费。
参考百度百科-职工教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