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呼和浩特市行政服务大厅财政窗口。
呼和浩特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北苑东街与丁香路交叉口东南角
公共交通信息
乘坐26路、36路、53路、70路、74路、98路、K2路至恩和家园下车步行53米。
乘坐26路、36路、53路、70路、74路、98路、K2路至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下车步行133米。
乘坐38路、57路、60路、62路、70路、71路、74路、83路、84路、98路、K2路至嘉茂购物中心下车步行367米。
乘坐201路、26路、36路、38路、53路、59路、81路、一环路、一环路、二环路至凯德商城下车,步行407米。
走79路到CapitaMall,步行407米。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迁出当地手续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的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继续在外省(自治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聘用档案转入手续,并在办理转入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或中央有关部门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需提供的资料(由申请人办理):(1)、本人需提交书面申请;(2)、调入单位出具的工作介绍信(本站可下载,不能出示介绍信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和会计证原件。(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3.转入手续(财政部门办理):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收到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转入申请后,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
一式三份、二份交转让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一份留作备查。《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转移登记表》应记载持证人员基本信息、年检生效截止时间、继续教育、转移时间等内容。请您准备好所有资料,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机关办理转出手续。4.未参加继续教育的,请与调入方财务部门联系,看是否同意接收。5.工作时间:即时完成办理(约30分钟)。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迁入本地流程1。迁入报名条件:须在当地有工作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户口不限)。二、转移手续1、先咨询原发证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转移手续,由当地财政局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交当事人携带,并在办理转移手续后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区财政部门办理重新登记手续(超过90日内不予受理)。2.上述手续办结后,到所在工作单位所辖财政局财会科领取《××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填写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按照表格说明填写,准备好相关资料到所在单位所辖财政局财会科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转学手续请携带以下资料:①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2)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有职称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5)XX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表复印件,(6)原财政局提供的表格,(7)会计证原件。3.其他规定:1。会计证以工作单位属地管理为原则,即工作单位在哪个区必须到所在区财政局办理登记手续。2.经审核符合我方要求的外地迁入会计证,由当地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