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员转入外省的,需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打印调入登记表,到会计从业资格所属的财政会计科办理调入手续。呼出时必须带上以下资料:
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河北省会计从业人员调入登记表》三份,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
4.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信息变更说明:如因会计从业资格信息不全无法打印《转移登记表》的,首先,请按系统提示打印修改后的表格,并携带修改内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财政局财会科确认后,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打印《转移登记表》,到财政局财会科办理转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