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请持此凭条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1。领取证书须持身份证(护照或驾驶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两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2.由他人代收的,需持收件人和被收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收据背面一并复印,并签署收件人委托意见)。3.领证地点: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海淀区莲花小区3号楼一楼办事大厅,莲花桥西200米)4。领取证书时间:2013年6月19日-20日(9:00-11:30,13:30-17:00)。5.咨询63959161、63959162、63959163温馨提示:由于以上领取地点均无停车位,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2013年5月30日
参加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请持此凭条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1。领取证书须持身份证(护照或驾驶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两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2.由他人代收的,需持收件人和被收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收据背面一并复印,并签署收件人委托意见)。3.领证地点: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海淀区莲花小区3号楼一楼办事大厅,莲花桥西200米)4。领取证书时间:2013年6月19日-20日(9:00-11:30,13:30-17:00)。5.咨询63959161、63959162、6395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