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考试不设年龄限制。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取得初级资格的,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下列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助理会计师:大专毕业,担任会计师满两年;中专毕业,担任会计四年;不具备所要求的学历,并已担任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只能聘用会计人员。
取得中级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聘用会计人员。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关于会计考试的其他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5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和星期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财政部、人事部将及时通知各地。
考试时间初级资格考试分为两天半,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小时;中级资格考试共分4个半天,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经济法、财务管理4个科目均为学时。
以上内容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