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资格证书、相关继续教育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
持上述材料到区县财政局会计人员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由工作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栏”加盖“转出专用章”,完成转出手续。
如有学历、职称变更,持证人员只需携带资格证书、IC卡、学历、职称原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办理变更手续。
时间是有限制的,但财政局的人问,现在就去,也不会查得很紧。
河北廊坊会计证转出流程
河北省廊坊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将于4月15日至6月15日进行。集中采集结束后,新增会计人员可继续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
廊坊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公告
考生:
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冀财会(2019)1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
廊坊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一)出纳;
(2)审计;
(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核算;
(四)收入和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政成果(政府预算执行成果)核算;
(六)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
7.会计监督;
(八)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的管理;
(九)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单位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协会
清点人员。
三、信息采集原则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等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确认工作。
采集对象按照以下原则选择进行信息采集的区域: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照工作单位级别和所在行政区划征收,即市直单位选择市直单位征收,其他单位选择当地行政区划征收;
(二)非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行政区划归集;
(三)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行政区划归集。
四、信息采集时间
集中征集阶段为2019年4月15日至6月15日。集中采集后,新会计人员可继续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
V.信息收集过程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由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不得要求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会计人员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注册、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
(二)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后审核通过。
六、信息收集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证件照片(尺寸像素295*413,格式JPG/JPEG,不超过20KB);
(二)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超过200KB);
(3)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JPG/JPEG格式,不超过200KB);
(4)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照片(JPG/JPEG格式,不超过200KB);
(5)会计工作证件扫描件或照片(需单位盖章,格式为jp)
G/JPEG,不超过200KB);
(6)学生在校证件(如学生证等,格式为JPG/JPEG,不超过200KB)扫描件或照片;
(七)真实性承诺书扫描件或照片(需手写签名,格式为JPG/JPEG,不超过200KB)。
七。其他要求
(1)会计人员填报的信息是按照国家会计人员管理要求列出的基本信息。填写时请真实、准确、有效。信息采集结束后,个人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更新,以免影响会计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评审、会计人才选拔、继续教育和诚信管理等工作。
(二)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认真审核确认,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三)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会计人员及时准确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本单位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廊坊市财政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