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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有没有单独的会计科目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1-27 08:31:55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78

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从工资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职工教育。单位职工不仅有获得劳动报酬、享受集体福利的权利,还有接受在职培训和后续教育的权利,因此需要一定的教育经费。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费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出部分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扩展数据

举办职工教育的企业、基本建设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范围支出职工教育经费:

(一)公务费用。包括教职员工的办公费、差旅费、教学仪器维修费等。

(二)营业费用。包括教师的教学实验和购买讲义和资料。

(三)非全日制课程报酬。指聘用兼职教师的兼职报酬。

(四)实习研究费。学生自行在外单位进行生产实习和经批准的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发生的费用,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用收入冲减。

(5)设备购置费。主要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六)委托其他单位培训经费。是指本单位职工被选送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培训所缴纳的培训费。

(七)其他费用。指其他零星费用。

参考百度百科-职工教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