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于2009年6月17日印发。上海自2002年6月试行居住证制度以来,已有约27万人申领人才居住证,约3000人符合户籍申领年限要求。
首批持证人员刚满7年。2009年2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按照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必须持证满七年才能办理户籍变更,而上海在2002年最早推出居住证制度。
扩展信息:
上海市居住证的主要功能
1.金融服务。可绑定银行账户,使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巴士服务。可以“刷卡”乘坐带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
3.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在商户POS终端进行小额消费。
4.电信充值业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随时为号码充值,自动获取消费积分。
5.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自助实现居住证申领、居住证项目变更换发申请等功能。
6.公共服务。持票人可预订地铁、火车和飞机机票。
7.访问控制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常住人口。居住期满,持证人在小区进出自动封堵。
8.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居住证登记出入职工
识别和内部消费等。
参考文献
百度百科-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