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培训费免税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1-23 09:16:59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89
关于税收筹划,仔细提醒10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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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中如何规避税收风险?:
我们在审计一些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时发现,很多公司都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潜在税收风险较大等共性问题。我们将在此进行分析和列举,希望引起贵公司的重视,并尽量规范会计核算,规避税收风险。
1.公司支付购房款、购车款,但权利人写的是股东,而不是支付资金的单位;
2.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列示于账面;
3.雪乐佳思的成本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无法明确划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股东从公司领取的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收负担。
4.外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年末将余额留在账面上;
5.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未取得工会组织出具的专门文件;
6.未按纳税准则规定的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未进行纳税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充折旧(相关税法规定不得跨期列支成本费用);
7.核算产成品成本和生产成本时,记账凭证中没有附材料、人工、费用清单,没有核算依据;
8.计算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
9.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
没有员工签字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与用工合同、社保清单无法有效衔接;
10.开办费在取得收入当年全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不作纳税调整;
11.期间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无依据随意计提;或者在年末没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预扣费用;
12.商业保险计入当期费用不进行纳税调整;
13.生产企业原材料暂估入库,同时暂估相关进项税额。如果该批材料当年消耗,将影响当年销售成本;
14.员工凭发票定额报销,或凭逾期票、连票或税法限额报销的发票(如饭票等)。因此,这些费用不能在税前列支;
15.应付款项已入账多年。超过三年未偿还的,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未进行纳税调整;
以上4-15项均涉及未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相关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税务处罚、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16.增值税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的产品项目和栏目入账,造成增值税核算混乱,给税务稽查时应纳税额核定带来麻烦;
17.使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发出存货,造成缴纳增值税时间混乱。根据增值税规定,货物(产品)发出后,负有纳税责任(无论是否开具发票);
18.研发部门领用原材料,原材料非正常损耗,原材料承担的进项税额未转出;
19.销售废旧物资未计提并缴纳增值税的;
20.捐赠的原材料和产成品未分解为按公允价值对外销售和对外捐赠两项业务。
上述16-20项均涉及企业增值税未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计提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与增值税相关的会计核算,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滞纳金风险。
21.公司组织职工外出旅游,直接作为公司费用,不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