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计证调转网址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1-21 13:09:09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41
会计证领取及会计证转让流程2017
持证人员工作单位转移后,按照《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转移手续。其中,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的人员应向原发证单位提供材料。下面是yjbys小编带来的会计证领取及转会计证流程。欢迎阅读。
I.申请新证书
考核合格者,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提交:
(一)考试合格人员须在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8002/henancms或“新乡市财政局-会计之家”的“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栏目填写报名表(本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照片1张(与网上数码上传的底片相同的照片)。
二、省内转移
持证人员在本省跨地区调动的,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提交:
(1)申请人须在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8002/henancms或“新乡市财政局-会计之家”的“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栏目填写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结业情况查询”栏目查询打印);
(五)转入工作单位的接收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三、跨省转移
(一)跨省转移
持证人员跨省调出的,到原证明出具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
提交:
(一)申请人须在“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8002/henancms或“新乡市财政局-会计之家”填写申请表
“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专栏(本表一式三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结业情况查询”栏目查询打印);
(5)调入工作单位接收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二)跨省转移
跨省转移的持有人,应当自办理转移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到转移地财政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提交:
(一)调出地会计管理机构出具的调出手续;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调入地工作单位接收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5)一寸照片1张。
四、遗失补办
持证人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应在《新乡日报》刊登遗失声明后,向核发原证书的财政部门申请补发。
提交:
(1)申请人须在“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8002/henancms或“新乡市财政局-会计之家”的“河南省会计管理系统”栏填写补发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
(二)刊登声明的报纸;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县(市)区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局办理,市直及派驻新单位人员到新乡市市民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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