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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山区会计证补办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1-18 12:51:51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65 简介:泰安市泰山区2010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10年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于10月开始,12月底结束。《关于做好2010年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各处、镇财政管理中心:为做好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泰财会(2010)8号《关于做好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区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和组织形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培训对象为泰山区财政局管理的各部门(单位)、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单位和人员的工作类型、条件差异和需求层次,采取集中培训、网络远程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培训部门备案等方式进行。二、培训内容和时间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围绕财政改革和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新出台的行业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理论与实务、会计职业道德、廉政教育等培训,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企业应当将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作为重要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的重点应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改革、非税收入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知识。工会组织、医院、高校、非营利组织要把《工会、医院、高校、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考事项。各单位要结合近年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对治理“小金库”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培训效果。2010年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于10月开始,12月底结束。三是今年继续教育的培训组织实施,主要是按照上级要求推进线上学习。学员可到泰山区政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学乐佳上学习卡,按照网卡学习须知要求进行学习。具体学习内容学员可根据本年度培训内容要求和自身需求完成规定的课时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持网上考试成绩单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进行继续教育报名。注册时,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要认真审核会计人员提供的会计人员证件、出版物,如发表论文、参加相关培训班等视为完成继续教育,确保每一名会计人员依法接受继续教育。四、收费标准及培训场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培训费每人72元,教材费按成本价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