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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会计证的迁移手续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1-18 10:42:10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50 《会计从业资格证》须先到原发证财政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并携带领取的会计档案到迁入地的区财政局办理;填写好《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转让申请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会计从业资格证书;B:文凭;C:有效身份证件;D: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即可)。任何单位都不能转到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申领条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发证机关辖区的,需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转移地区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省内移动(除深圳外)原发证机关和新工作单位均属广东省。2.省内新流动(深圳)工作单位属深圳市。3.跨省流动的原发证机关和新工作单位其中一方属于广东省,另一方不属于广东省。申请材料:1)新工作单位证明,须包括申请人名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码、新工作单位名称、新工作单位所属财务会计管理部门全称及其行政区域代码;(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广东省会计人员单位变更登记表》一式四份(省内、深圳流动除外)或《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深圳省内流动,其中省内流动需持新工作单位证明到市财政局财会科领取);(4)三寸盘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