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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培训资料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1-17 12:53:51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18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山东财经大学王敏制定了依据一、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二、学乐佳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三、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解释目录一、政府会计基本准则通用框架二、政府会计基本准则通用框架。《基本标准》共六章62条。第一章为一般规则。规定了立法目的和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基本准则定位、报告目标和使用者、基本会计假设和记账方法等内容,基本准则总体框架第二章为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明确了政府会计信息应满足的七项质量要求,即可靠性、全面性、相关性、及时性、可比性、易懂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第三章政府预算会计要素,规定了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三个预算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计量标准和列示要求。第四章政府财务会计要素,规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个财务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标准、计量属性和列示要求。第五章是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规定了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定义、主要内容和构成。第六章为附则,规定了相关基本概念的界定,并明确了实施日期(截至2017年1月1日)。(一)《政府会计基本准则》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政府会计主体)。部门、单位是指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有直接或者间接预算分配关系的其他单位。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适用本准则。(2)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在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定位。基本准则是“顶层设计”,重点是明确政府会计准则体系中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基本原则和方法,构建会计语言的框架体系。基本准则在具体的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层面为规范政府内部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提供了基本原则,保证了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内部一致性。当前,政府会计领域标准规范不一,制度方法繁多,部门间、行业间差异较大的问题应当统一规范。(3)政府会计模式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相互衔接。“适度分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双制”,突破了长期以来政府会计单一的预算会计体系,首次提出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是指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的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财务会计是指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政府会计主体各项经济业务或事项的核算,主要反映和监督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政府预算管理主要依靠预算会计,预算会计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平衡三个会计要素;财务管理主要依靠财务会计,财务会计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会计要素。这样,在完善预算会计职能的基础上,强化财务会计职能,更完整地反映政府会计信息。(2)“双基制”,明确提出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其他规定执行。这是兼顾当前实际情况和长远改革方向的制度安排,使政府会计既能反映预算收支等流量信息,又能反映资产负债等存量信息。纵观世界各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基本经验,都是逐步将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引入会计。收付实现制是指以实际现金收支为标志,确定当期收入和支出的会计基础。当期实际收到的,现金收入和支出应当视为当期收入和支出;凡不属于当期的现金收入和支出,不得作为当期收入和支出。权责发生制是指确定以收到款项的权利或支付款项的义务为标志的当期收入和费用的会计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者应当承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当期已经收付款项,也不得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更能反映经济业务或事项的本质及其权责关系,如预算支出有消耗性支出,也有资本性支出,反映政府当期的运行成本,而资本性支出形成公共资产,其价值随着资产未来的使用而逐渐消耗。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资本性支出形成的资产应计提折旧或摊销,以合理确定各期成本。(三)“双报告”要求政府会计主体同时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明确了两个报告的内容和信息使用者范围。“互联互通”是指政府预算会计要素与财务会计要素相互协调,决算报告与财务报告相互补充,共同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通过这种适度分离和衔接的政府会计模式,将预算管理、财政管理和绩效管理在公共资金管理中衔接融合起来,对规范政府会计行为、夯实政府会计主体预算和财务管理基础、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具有深远影响。前述细化:政府会计的构成: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会计要素: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会计基础:预算会计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报表:预算、会计报表、决算报表;财务会计形成财务报告,全面、清晰地反映政府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四)政府会计的目标政府会计的目标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有关的信息,与政府财务状况、经营(包括经营成本)和现金流量有关的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情况,有助于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或监督管理。(五)政府会计的基本假设和记账方法(一)会计主体: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自身的经济业务或事项进行会计核算。(2)持续经营:政府会计应以政府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为基础。(三)会计分期:政府会计应划分会计期间,按规定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并使用公历日期。(4)货币计量:政府会计应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同时登记外币金额。会计要素预算会计政府预算的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确认计量关键词:“实际”预算收入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依法取得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入。预算收入一般在实际收到时确认,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预算支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依法发生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流出。预算支出一般在实际支付时确认,并以实际支付的金额计量。预算结余是指政府会计主体预算年度预算收入减去预算支出后的资金结余,以及历年累计的资金结余。预算结余包括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实际完成预算收入减去预算支出和结转资金后的剩余资金。结转资金是指年末未执行或因故未执行的预算项目支出好的,还有明年需要继续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符合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平衡定义及其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纳入政府决算。(七)会计要素--财务会计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资产1。定义: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形成的、受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产生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服务潜力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运用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履行政府职能的潜在能力。经济利益流入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或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出的减少。现金等价物是指期限短、流动性强、易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2。分类:政府会计主体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该资产是否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内)耗用或可变现”3.资产的确认条件(符合资产定义并同时满足)(1)与该经济资源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2)经济资源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4.资产的计量属性(5):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计量属性的采用:政府会计主体计量资产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确定的资产金额能够持续、可靠地计量。不能采用上述计量属性的,采用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计量。责任1。定义:负债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事项所形成的预期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的政府会计主体的现时义务。现行义务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现行条件下承担的义务。未来经济业务或事项产生的义务不是现时义务,不应确认为负债。2.分类:政府会计主体负债以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负债是否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内)偿还”3.负债的确认条件:符合定义为负债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具有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2)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负债的计量属性(3):主要包括历史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采用:政府会计主体计量负债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采用现值或者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负债金额能够持续可靠地计量。净资产和收益要素净资产是指扣除负债后的资产净额。净资产的数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收益的定义: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具有服务潜力的经济资源或经济利益的流入。收入确认: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与具有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收入相关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2)具有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入,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3)流入量能够可靠计量。费用要素定义: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具有服务潜力的经济资源或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的确认: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与具有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费用相关的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出政府会计主体;(2)具有服务潜力或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流出,会导致政府会计主体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3)流出量能够可靠计量。(八)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定义:政府决算报告是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文件。内容:政府决算报告应当包括决算报告以及其他应当在决算报告中反映的有关情况和资料。编制依据:至以现金为基础。数据预算会计产生的数据。政府财务报告1。定义:政府财务报告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在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以及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和现金流量的文件。2.内容:包括财务报表及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有关信息和资料;3.编制依据: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4.财务核算产生的数据;5.分类:按编制单位不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指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反映各级政府总体财政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是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编制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是政府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附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在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收入费用表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在一定会计期间内运行情况的报表。现金流量表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情况的报表。附注是对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所示项目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这些报表中未示项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