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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会计证培训中心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1-13 11:35:09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65 注意,会计!关于东台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盐财会(2019)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为做好此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参加人员为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其他人员自愿参加。 二、培训时间 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自2019年12月2日开始,至2020年3月31日结束。往年已报名但未完成学习和考试的人员,应于12月31日前在“江苏省东台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完成学习和考试,并打印合格表。未取得《学习合格表》的,参照2019年学习情况表进行补习。 三、培训内容 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共需求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需求主体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普遍应当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掌握财务会计、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 四、培训形式 统一采用网络远程教育的方式。参加者应填写会计人员函 收集资料后,直接登录培训单位网站,用网银支付学习费用(操作流程详见网页说明),参加线上继续教育。考试成绩合格后,不再打印成绩单,由市财政局统一记录继续教育情况。 五、培训机构 线上远程教育培训单位由市财政局从省级招标确定的机构中遴选。今年我市可供使用的网络远程教育机构有: VI.培训要求 参训人员可根据学分需求(正常情况下需修满90学分或30学时,所获学分相应扣除),按照10元/30学分标准选择培训单位付费学习。修满相应学分(学时)后方可参加线上考试,不合格者可补考两次。考核合格的,由市财政部门记入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七、视同继续教育待遇 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取得相应学分(学时)的,记入当年继续教育积分。但相关人员须持本人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本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地登记继续教育学分(学时),不再结转下一年度。 持证人员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中专学历教育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当年,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本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地办理学习期间一次性继续教育学分(学时)登记。 八。注意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精神,重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供一定便利条件,帮助支持本单位财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相关会计人员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对两年不参加继续教育的,部分信息将进入会计人员诚信管理系统,不再 办理换发新证、变更信息、上一级会计职称评审等手续。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继续教育的,必须补习并参加相关考试。 东台市财政局 (东台市财政局)回到学乐佳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