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简介”?学乐佳整理了2018年汕头市潮阳区会计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潮汐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8)10号《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山市财会(2018)10号)等文件,为做好2017年、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现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的人员,或者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学习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及解释的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内容。
(四)管理会计的相关内容。
(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关内容。
(六)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内容。
(七)能够拓展企业会计准则业务语言和通用分类标准的基础知识。
(政采部2017年、2018年发布的8部会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九)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
其他内容设置。
三、学习形式
新《会计法》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及配套文件的修订,涉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学习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变化。因此,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延期至2018年进行。
(一)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可采取网络远程教育和面授培训两种方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学习方式。
1.朝阳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2016年、2017年在区财政局备案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机构名单(附件2)可在朝阳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查询。
2.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信用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和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会计高端人才考试并被录取的,录取当年确认学时为42学时。
⑵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和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人才培训。当年确认培训为42小时。
(三)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当年确认培训为42小时。
(四)参加审计、税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每科目合格折算为42学时。
5“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且当年度某一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42学时。
(六)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技术小组的会计研究项目并完成项目的,每个研究项目折算为42学时;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个研究项目第一作者折算为42小时,其他作品
每人换算成21小时。
(7)在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独立发表的会计论文,每篇论文折算为42小时;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第一作者折算为42小时,相互作者折算为21小时。
(八)独立公开出版会计账簿的,每本会计账簿折算为42小时;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著作第一作者折算为42小时,相互作者折算为21小时。
(九)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并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确认学时相同。
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8080/gdkzcms)“办事指南”完成确认学时的相关手续。
(二)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包括公共需求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需求主体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普遍应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会计法律法规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
学习形式可参照《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可以选择面授和网络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和学分。
2018年及以后继续教育记录统一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系统正在升级中,上线时间及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IV.信贷要求
(一)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当年累计完成继续教育不少于42学时。如果使用信用,
量,每个学分折算成1课时。
(二)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累计不少于60学分。
五、组织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将切实加强辖区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措施落实,确保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培训质量,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VI.其他要求
(一)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单位的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上岗、学以致用的依据之一。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责令限期改正。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或者上一级资格申报评审的重要条件。
(二)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的要求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的规定,按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做好学习把关,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对继续教育培训机构采用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学员、进行恶意市场竞争、多收费、只收费不培训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培训资格。
(三)对财政部门的要求
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继续教育机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承担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参考。违反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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