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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附条件和期限的法律行为
附条件和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达成(或发生)或不达成(或不发生)作为该法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依据。
(1)所附条件可以是事件,也可以是行为。
(2)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在满足所附条件时生效。
(3)恶意推动条件达成的,应当认定条件未达成;恶意阻止条件达成的,视为条件达成。
(4)可以作为法律行为附加条件的事实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将来将要发生的事实,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②是不确定事实,即条件是否必然发生,当事人不能确定
③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不是法律事实
④是法律事实
限定的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不涉及法律行为的内容,即不与行为的内容相抵触
2.有时限的法律行为
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以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终止的根据。(例:公民死亡日期)
期限是必然的事实,与附条件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有根本区别。
条件可能不满足,但最后期限一定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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