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员工培训有关的费用(包括培训费、考试费、往返车费等)可从员工教育经费中支出,属于“员工工资”的一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消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款:银行存款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和使用。本科目贷方登记已拨付并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金额,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金额,包括扣除的款项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信息:
1.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外,下列情形按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人处理:
(一)应当由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承担的职工报酬,应当计入产品成本或者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3)除上述第(1)、(2)项以外的其他职工薪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按照《标准》第四条的规定办理。
3.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提出补偿建议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
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及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制定正式解除劳动关系方案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即将实施。计划或者建议应当包括拟终止或者裁减的部门、职位和人数;根据有关规定,根据工作类别或者岗位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减少补偿金额;解除或者减少劳动关系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参考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