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现将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合格人员)厦门考区考后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9日
(二)审核对象:在厦门考区参加2020年度全国(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三)审核方式:网络现场审核
考生应在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9日前扫描“二维码”(见附件8),拍照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厦门市会计考办将对考生上传材料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可在1个工作日后再次扫描此前上传材料的二维码,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根据审核意见在24小时内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
(四)审核需上传材料说明
1.报考中级的考生按闽考办(2020)1号文件所列报名条件拍照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1)身份证原件(需提供正反面照片);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需同时上传学历原件);
(3)承诺书原件(请下载附件6填写,填写示例详见附件7);
(4)经济、统计、审计中级资格证书。
2.报考超前教育的考生需拍照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1)身份证原件(需提供正反面照片);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需同时上传学历原件);
(3)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原件;
(四)承诺
原书(请下载附件6填写,填写示例详见附件7)。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由证书颁发机构宣布证书或成绩证书无效,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经资格审查,考生不符合闽考办(2020)1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给予所有科目单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考生考试合格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后资格审查的,考试成绩无效。
(四)资格证书领取:证书由国家统一制作发放至各考办,具体领取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全科合格且考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市财政局会计窗口或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电话:12333、5156229
附件下载:
附件1:闽考办(2020)1号
附件2:人社部发(2019)8号
附件3:闽委办发(2017)52号
附件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
附件5:上传材料流程图
附件6:承诺书
附件7:承诺书填写示例
附件8:二维码
厦门市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2020年全国(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厦门考区考后资格审查公告(科目合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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