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9)8号),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9月7日-8日举行。现将扬州市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我市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职尽责,爱岗敬业。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获得博士学位。
申请人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须扣除在校全日制学习时间。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勤工俭学的,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六)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中级资格,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者均可报名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
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与考试相结合,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报名参加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会计专业岗位试行规定》(职改办(1986)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岗位基本条件。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
(2)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8)2号)有关规定。
(1)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④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0年),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⑤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现担任会计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统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会计相关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二、登记注册的具体事项
(一)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
(二)报名及考试地点
2019年我市高级考生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至29日。
考生网上报名时根据工作单位所在地区选择报名点,按系统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
白底照片,照片不符合要求,现场审核不能通过。现场审核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30日(休息日正常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扬州报名点及现场审核点如下:
1.广陵区(含生态科技新城)
四望亭路40号广陵区财政局一楼大厅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人87340204
2.开发区
未央路108号发展大厦南配楼三楼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人87962163
3.邗江区(含疏港瘦西湖景区)
兴城西路185号邗江区财政局5楼507会计科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人87862273
4.江都区
仙女镇工农路19号江都区商学院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人86861074
5.仪征市(含化工园区)
真州西路64号仪征市财政局会计科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人83434700、83435396
6.高邮市
高邮市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二楼204室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人84616752
7.宝应县
苏中中路555号宝应县财政局会计科
审核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88236925
三。资格考试
(一)资格审查必须亲自到场,所有审查材料均为原件。
(2)
)审计材料
1.《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考生须填写“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和“会计年限”,并要求会计岗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审核意见”栏签字并签署意见,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并签订《承诺书》。
2.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港澳台居民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2002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的考生,须从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4.提供本市核算单位缴纳社保缴费证明。
5.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报考高级资格考试人员适用)。
6.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失信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资格审查。
上一年度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跨省考生除外),可直接在网上报名、缴费,无需现场审核。
四、报名缴费
(一)2019年3月25日至31日,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缴纳相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确认付款后,将不退款。
(二)根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文件规定,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中级资格: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
2.高级资格: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100元。
(三)考生如需开具收据,请于2019年4月1日至30日到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会计服务中心(4号楼203室)办理,联系方式为18823719231。逾期不予申请。
五、现场报名
9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请人,1994年并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条件,须携带标准电子证件照(白底、JPG格式,30KB以上,像素>=300*215)、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会计年限证明(会计岗位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印章的材料原件及会计单位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于2019年3月25日至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扬州市会计服务中心(扬子江北路471号105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咨询87365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