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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尖会计培训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1-02 12:52:57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72

锡山区开发区、商务区财政局、镇(街道)财政所及区内有关单位和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为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无锡市《关于做好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锡财会(2015)9号)精神,现将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继续教育对象为全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20项考试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但正在领证的人员)。2.培训形式和课时(1)学习形式。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线上培训、线上学习、线上考试的方式。(二)课时要求。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其中必修课14课时;选修课10课时,会计人员根据工作性质自主选课。2.会计人员在完成规定学时后,需要在网上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会计人员》课程内容,共20题。考试合格分为60分,学生有3次考试机会。3次以上不及格者需再次买卡学习考试。三。培训内容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含金融企业)设置:(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课程:新预算法解读、《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解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解读。(二)企业(含金融企业)重点课程:《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管理会计相关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0号--合营安排》。四、收费标准继续教育学习卡为80元。会计师在购买学习卡后不会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五、网络培训具体实施情况(一)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网络培训可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学习场所购买学习卡。见附表锡山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卡购买地点单位位置联系电话备注友谊南路88号、洞庭、锡山区、锡山经济开发区财政局(607室、开发区财政局)张玲88205327开发区机关及下属公司云林街道办事处薛乐家路10号会计持有者、洞庭、锡山区(云林)113室、一楼,街道办事处)陆英88269209云林街道辖区猴桥街道办事处后松东路86号会计持有人、锡山区(206室、二楼,猴桥街道办事处)吴迪88726230猴桥街道辖区会计持有者安贞街道财政所田一鸣88788767安贞街道辖区会计持有者洞庭街道财政所、西湖东路58号、洞庭、锡山区、陈红斌88705757东亭街道辖区会计持证人、鹅湖路2号、鹅湖镇、锡山区、陈娟88740722鹅湖镇辖区会计持证人、羊涧镇财政所、76号西湖路西段、杨涧镇、锡山区夏忠义88739268杨涧镇辖区会计持证人、锡山区东北塘街道东正路8号东北塘街道财政所、周志勤83772314东北塘街道辖区会计持证人、锡山区锡北镇金石路1号徐旭霞、锡山区锡北镇辖区83791172会计持证人、锡山区东港镇金港大道8号东港镇财政所(东港镇人民政府一楼104室)韩88350260东港镇辖区内会计持证人员锡山区洞庭中路8号(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于晓阳88203851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持证人员

(二)从今年起,会计人员完成规定学时并考核合格后,无需贴花确认。考试成绩将自动记入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档案。会计人员可到无锡会计管理网

“检查学习成绩,并在学习网站打印成绩单,以便每6年进行一次补发。(三)对以前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通过线上培训的方式进行补充培训。六、学分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分制管理。即会计人员每年应当继续进行不少于24学时学分的教育培训。(一)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已全面实施网络培训,会计人员完成规定课程、课时并考核合格即完成24学分。(二)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人员,信用计量标准如下:1.凡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会计类考试的,通过1个科目(门)考试,折算为24学分;参加会计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可凭毕业证书一次性办理在校期间继续教育手续。2.参加市级以上会计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师资培训、脱产培训、会计领军人才培训、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5天以上且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24学分。3.独立公开出版会计账簿的,每本会计账簿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著作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各折算为12学分。4.在全国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独立发表会计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其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每位作者折算为12学分。5、凡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会计知识竞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成24学分。(三)本年度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分管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不足24学分的,仍须参加当年继续教育网络培训。(4)凡─符合学分管理第二项第1、2、3、4、5款的会计人员,须于12月15日前持成绩(结业)合格证明、获奖证书、论文(章)原件及复印件(见附表)等有效证明文件到我区各镇继续教育购卡点办理报名手续;各镇审核后,报区财政局财会科初审,再由区财会科报市财政局财会科复核。每季度报告一次。七、监督检查(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是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评审、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的重要依据之一,由财政部门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并在无锡会计管理网网站公布。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任职、学乐的依据之一。(二)会计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调动时,需完成上一年度继续教育的,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八、其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5月1日至12月20日。附表1:继续教育学分申请表附表2:无锡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