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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补贴会计证河南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1-02 12:21:12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21

河南的考生,看这边!今天学乐佳君要提醒大家的是,拿到会计证,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证书补贴,最高可获6000元!那么,河南对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是如何规定的?今天,学乐佳君特意整理了官方通知的相关内容,为大家答疑解惑。河南考生千万不能错过机会!下面,请看一下详细内容。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做好2019-2021年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工作,严格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以下简称“提升行动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行动方案和省计划,现对提升行动资金支出范围、补助标准、资金申请等进一步明确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精神,提升行动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就业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国务院批准或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出。主要包括: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和教学改革等基础性工作支持、职业技能竞赛等。(一)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1.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期限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已开展岗前培训的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半年以上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含技师培训项目,其中高级技师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或转岗培训的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职工。参加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合格证(含就业创业证,以下简称“五类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2.重点就业群体。面向贫困家庭、贫困劳动力和城市子女

未在农村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培训取得“五证”的,给予培训补贴。4.在押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五证”的,给予培训补贴。5.开展以工代训的生产经营主体。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企业,给予培训补贴。6.平台经济从业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将快递骑手等平台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并给予培训补贴。7.其他确有培训需求且不具备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参加培训取得“五证”的,给予培训补贴。(二)支持基础工作。对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教学改革、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性工作给予支持。

(一)企业新录用人员参加岗前集中培训24小时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人300元补贴。(二)完成培训学时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取得培训合格证的,给予700元/人补贴;首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800元/人的补贴,每三年参加一次复试培训并核发新证的,给予300元/人的补贴。(三)高级技师参加具有高技能人才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提升培训,不

不足5天且取得培训合格证的,给予2000元/人的补贴。(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为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实际支出不足5000元的,据实申请补助。财政部门按规定向纳入学徒制培养计划的企业垫付不超过50%的补助资金,其余补助资金由企业在培养任务完成后申请。对未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不予补贴,并收回垫付的补贴资金。(五)纳入年度补贴目录的A类、B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分别上浮20个、10个。(六)培训结束后,能够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专项作业操作考核的,组织参加鉴定或考核,优先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专项作业操作证书。鉴定或评估不合格的,可颁发培训合格证,并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

培训补贴原则上实行属地原则。企业、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和发放,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省里直接参保的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统筹管理。实行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核验、信息共享,实现“线上通办、线下通办”“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外零补贴”。(一)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申请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本人不缴纳培训费,由培训机构或企业“先缴后补”或由职工个人“信用缴费”支付。培训补贴由企业或培训机构申请,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企业或培训机构(超出补贴部分由培训机构或企业承担)

)。对缴纳培训费的人员,培训补贴可由个人申请,直接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也可由培训机构申请,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企业新型学徒制和项目制培训补贴由承担项目制培训的企业或培训机构申请,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企业或培训机构。(二)申请材料企业或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补贴的,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五类证书”复印件(可网上查询证书信息的不再提供,下同)、提前培训补贴协议或代理协议,需提供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请预拨项目制培训补贴资金的,需提供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培训开办人员花名册、培训协议复印件、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请拨付剩余补助资金的,还需提交培养毕业生花名册及“五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提供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五证”复印件、税务发票或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企业新型学制培训补贴申请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7号)规定的程序执行,从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三)申办流程以上申报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统一向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至企业、培训机构、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或信用账户。(四)其他事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培训后取得“五证”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相同一级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