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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会计证几年一换证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0-29 13:48:08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68

关于20个省份会计人员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会计师: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令第7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9号)和《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吉财会(2013)382号),20日,我省印发《关于启用新版吉林省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吉财会函(2014)231号)和《关于继续换发新版吉林省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吉财会函(2014)1088号),对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确保会计人员及时了解换证要求,按期换证,现将换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置换时间

(一)20应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证书的会计人员。

(二)今年应参加补录的会计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6日至12月15日。

二、换证要求

(一)按规定应换发的会计人员,在要求时间内登录“吉林学乐佳”,点击“申请换发”按钮,输入身份证号,修改打印出《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同时携带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当地财政部门审核换发。对需要变更重要信息的会计人员,还应提交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网站下载填写的《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

(二)外省调入我省的会计人员,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调入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登记表、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原件,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并兑领本人

保存新证书。

(三)会计人员证件遗失、损毁的,按照《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遗失证件者,应在相关媒体刊登证件遗失公告。本人在学乐佳上下载填写《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后,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和换发新证业务。

损坏人员在学乐佳上下载填写《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领申请表》后,持原损坏证书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换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换领新证书。

(四)未换领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将无法正常在学乐佳进行继续教育报名、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和办理会计证迁移手续。

(五)对因特殊原因应在当年更换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可延期至下一年度办理换证手续,无故连续两年未完成换证的持证人员会计信息将被冻结。即2009年12月31日前发证的持证人,若12月31日仍未换发新的会计证,将从10月7日起冻结该信息,持证人将无法报名参加20次继续教育学习,无法报名参加会计职称考试,也无法办理会计证转证。对此类人员,于2016年7月1日至9月31日集中统一换发证件。如果证书到期后仍未续期,则该信息将继续被冻结。

吉林省财政厅

20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