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把发票弄丢了怎么办?税务局清楚了!11月起,必须这样办理!
我把发票弄丢了。我需要在报纸上申报吗?是否需要税务机关出具《纳税申报证明》?你会受到惩罚吗?如何记账扣款?
如果发票丢失了,必须这样处理
如果发票丢失了,会计不要着急,先学习最新的发票丢失政策。
1.付款人遗失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后怎么办?
受票人对已开具的电子专票遗失、损毁的,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日期、金额(不含税)查验合格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了解相关信息,也可再次向开票方索要电子专票原件。
依据:《关于新办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公告)
2.挂失无需登报申报
根据《关于宣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和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48号令)附件1《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7月24日起,不再提交遗失发票失效申报,取消公布申报。
3.无需开具纳税申报证明
目前,税务已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纳税申报信息共享。纳税人遗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无需再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申报证明》,可将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政策依据:《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号公告)
4.发票挂失毁损仍需挂失
根据《薛乐家学乐佳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票丢失时,应当在发现丢失的当天书写
向税务机关报告,填写发票遗失损毁报告。
附件:电子税务局申报发票遗失或损毁报告表操作步骤
以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的申报流程为例:
第一步:在“我要缴税”模块中选择“综合信息报告”
第二步:选择“具体涉税信息报告”
第三步:选择“发票挂失毁损报告”
发票丢失怎么办?
了解政策后,让我们通过明确发票种类和操作指引,来学习如何处理发票丢失。
1.同时遗失“发票联、抵扣联”;遗失的“发票单”或“扣款单”
同时遗失“发票联、抵扣联”: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券复印件(注意一般销售方记账券不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如受票方遗失发票联、抵扣券,需在记账券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并将复印件交付受票方使用),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发票或抵扣”遗失:“发票”遗失的,纳税人可以抵扣的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抵扣券”遗失的,纳税人可凭发票券复印件作为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政策依据:《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
2.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挂失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使用发票联或抵扣联等其他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注:遗失记账复印件的一方应留存提供发票复印件一方的相关证明。证件要点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原保管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
记账环节丢了,可以直接记账,没那么麻烦。如果你失去了记账环节,你不需要找买家了解信息,或者你可以打开你的系统,在A4上打印发票进行记账。
3.遗失普通发票“记账链接”
遗失普通发票记账联的,应取得发票联的复印件,由提供发票联的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方签字。证明相关要点:凭原件核对并加盖原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
当然,这个观点和上面一样。
4.遗失普通发票“发票联”
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取得原开票单位公章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编号、金额、汇总等,经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单位领导批准后作为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的,应当取得加盖原开具单位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编号、金额和内容,经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使用。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机票等证明,由当事人写出明细,经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经办单位单位领导批准后,作为证明原件使用。
注:相关证明由提供发票复印件的单位出具,并由提供方签字。相关要点证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原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
小贴士:遗失普通发票如何记录,不同省份有不同规定。具体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为准。
5.遗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查阅缺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遗失空白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一,应当在发现损失的当天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然后填写《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表》,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风险提示:擅自丢失、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1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政策依据:《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工作的通知》(物总发(2017)127号)第二条第二章第三节。
发票防丢三招
以上大家都学习了发票丢失的处理流程,但是会计要注意尽量不要丢失发票!因为损失的后果很严重,所以我们要学会如何防止损失。
1.纳税信用评价一律扣分
根据《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试行)〉的公告》(公告20第48号公告)所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造成发票毁损、丢失的,扣3分。
2.最高罚款3万
根据《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擅自丢失、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3.给你发三条防走失小贴士
提示一:财政部门建立“发票管理台账”,规范发票交接手续、流程和问责机制;
提示二:建立发票开具审批流程,在发票开具申请表中注明经办人和具体办理时间;
提示3:发票收件人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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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的每一句恭维话,我都把它当回学乐佳的爱认真对待。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