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学乐佳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履职尽责,爱岗敬业;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其工作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登记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登记;如在内地学校就读,应在入学地注册。审核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