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培训费收入时,应当按照收入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如下:
1.教育培训属于企业主营业务时,应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教育培训属于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时,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应交增值税不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核算,而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