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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变更信息查询

分类:会计基础 丨 发布时间:2022-10-26 11:41:47 丨 作者:学乐佳 丨 浏览量:136

会计人员信息变更、补证等事项

一、依据

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

《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13)25号)

二、受理对象

(一)与单位有预约(聘用)关系的人员:在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主管税务机关为徐汇区的人员;在国家机关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财政拨款关系为徐汇区;在本市其他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徐汇区。

(2)与任何单位没有预约(聘用)关系的人员,户籍(居住地)在徐汇区。

三。办理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变更和补证所需材料

(一)会计从业人员的信息变更

持证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基本信息,以及持证人员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以及持证人员继续教育、持证人员表彰奖励等情况,持以下材料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档案信息变更。

持证人员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可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或登录上海金融网()进行信息变更。

序号材料名称所需数量备注1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变更)原件1填写相关内容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13变更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5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证明原件1变更会计工作年限需提供并加盖公章6。授权委托书正本1。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7。注:相关材料复印件需统一使用A4纸,复印件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贴工单

公章。如有其他信息材料,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遗失补证

序号材料名称所需数量备注1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变更)原件1填写相关内容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13变更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4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5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证明原件1变更会计工作年限需提供并加盖公章6。授权委托书正本1。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7。注:相关材料复印件需统一使用A4纸,复印件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如有其他信息材料,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件损坏补办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损坏的,持证人应当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损坏证书原件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补发。

序号,材料名称,所需数量,备注1。《学乐佳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原件1。填写相关内容2。损坏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13。授权委托书正本1。适用委托代理人4。代理人1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注:相关材料复印件需统一使用A4纸,复印件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如有其他信息材料,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定期更换

实行六年定期更换制度。2013年7月1日以后申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应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期满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期满后6个月内未办理换证手续的,应当通过相关培训

之后,办理补办手续。

四、办理时限

会计人员信息变更:一般当场变更

定期更换:一般10天

补证等其他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

V.查询网站及下载表格

登录徐汇金融网-公众在线办事-行政审批(会计从业资格许可公示)-表格下载(查找相关下载表格)

六、办理地点和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办理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金融培训中心

2.地址:建国西路652号邮编:200030

3.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晚上11:30下午13:00-16:00

4.联系18823719231、1882371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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