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否则就不会有结果。根据财政部、人保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保部令第12号)要求,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或资格证书的考生,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是,对于旷工没有特别的规定。因个别原因不参加考试的,第二年可以重新报名参加考试。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